关于组织申报全国大学生创业基金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4-05-28

各学院:
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教育部201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要求,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,鼓励支持大学生创业,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组织申报全国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基金简介

全国大学生创业基金由“华图教育大学生创业基金”和“嘉龙大学生创业公益基金”两支基金组成,资金总规模2000万元,每年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至少400万元的资金支持。两支基金均属无偿公益基金,资助期内不溢价、不分红,每年计划全国资助20-30个创业项目,单项资助金额最高30万元。对发展前景良好的创业项目,基金管理委员会还将推荐接力基金,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。

基金相关章程、管理办法及其他具体事宜可登陆“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”(cy.ncss.org.cn)查看。

二、资助对象

基金资助对象为诚实守法、具有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、做好创业准备的高校大学生。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证均可申请。

三、申请条件

1.申请人须为创业项目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。

2.具有优势互补、富有责任心、矢志创业的核心创新团队。

3.创业项目能体现时代特点,符合国家重点产业发展方向,代表本地区或本学校大学生创业水平。

4.已实现公司化运作,具有一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,急需资金支持的大学生创业项目优先考虑。

5.自愿遵守《基金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自觉服从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和监督,关心支持大学生创业公益事业。

6.获得所在高校重点推荐,自觉接受学校管理和指导。

四、申报要求

1.申请人统一填写“全国大学生创业基金申报表”(见附件)和项目计划书,按要求如实提交创业项目信息。

2.本年度项目申报截止日期:2014年6月19日,逾期不再接受申报。

3.上交材料包括:

(1)申报表

(2)项目计划书

(3)项目图片展示:图片能够展示项目特点,呈现内容为公司logo、产品、人物等均可。图片必须清晰,尺寸为:长250�高100,格式为jpg。

(4)以上材料均上交纸质版1份,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。

4.各学院要积极做好基金宣传及项目申报工作,积极推荐有创业融资需求、具有成长潜力的优秀创业项目,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切实有效的支持和服务。

联系人:王景丽

联系电话:68229038

电子邮箱:550980856@qq.com

附件:全国大学生创业基金申报表.doc

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

2014年5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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